容錯的同時一定要注意糾錯

  談及容錯免責機制出臺的背景,山東省委黨校政法教研部主任張杰教授認為:“目前我國的改革進入‘2.0’時代,改革難度和風險增大,改革者自身面臨的風險也相應加大,不確定性增強。同時,在全面從嚴治黨的背景下,過去開展工作的一些有效方法變得拿不準了,一些黨員干部出于‘安全’考慮,往往會等待觀望,有鑒于此,有必要建立改革的風險評估機制。”

  在張杰看來,容錯機制是介于激勵和約束之間的舉措,是改革的必然,有利于明確領導干部對風險的預期,使其具體施政行為有更清晰的把握,是對改革者的體諒、包容和保護。“改革總得有人先闖先試,經驗必然包含一部分教訓,也是有價值的”。

  “目前,在一些地方,官員不作為、懶作為現象比較嚴重,對一些重大的民生項目、工程項目執行不到位、不給力,存在‘怕犯錯’的思想。容錯機制無疑是規范權力行為的重要舉措。”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說。

  竹立家反對將容錯機制簡單理解為“試錯權”,“并非有意犯錯,這是絕對不允許的”。

  他強調,容錯的同時一定要注意糾錯,避免錯誤釀成更大后果,他由此建議各地出臺容錯機制時還應強化糾錯機制。

  “要看決策、執行等哪個環節出現問題,然后進行彌補,也是對社會各方包括利益受損方及輿論有所交代。糾錯本身也是一種決策行為,同樣需要謹慎,要防止錯上加錯。”張杰說。

  濟南市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目前,該市糾錯機制相關文件正在起草和完善中,將形成寬容失敗、允許試錯、有錯必改的一整套機制。

  2015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竹立家認為,這一文件的出臺為容錯機制提供了寬松的政策環境,“二者都是為了促進黨員干部積極的行政行為”。

  本報濟南5月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