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殺人后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前提是犯罪時有無控制力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公民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是犯罪時有辨認和控制能力,就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同時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對精神病人,我國區分為間歇性精神病人和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后者不承擔刑事責任。前者只在發病期間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在間歇期犯罪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應視精神狀況,如果辨認和控制能力仍存在障礙可承擔部分刑事責任。

  “不承擔刑事責任只是說可以不坐牢,但相應的民事賠償還是不能免除。”有律師表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殺人屬于嚴重的侵權行為,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在經濟上給予受害方適當賠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親屬,如果這些親屬中沒有人適合擔任監護人的,由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和單位擔任監護人。如果精神病人是未成年人,他的監護人應該代為賠償。如果是成年人要看他的監護人有沒有過錯,如果監護人監護不力導致犯罪,監護人應賠償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