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職權法定、邊界清晰、主體明確、運行公開的行政權力清單,是什么樣的?
登錄濟南市機構編制網可以清晰看到,行政權力清單共納入52個部門(單位)的行政權力事項3729項,其中行政審批341項、行政處罰2268項、行政強制152項、行政征收30項、行政給付10項、行政裁決8項、行政確認122項、行政獎勵46項、行政監督380項和其他權力372項。打開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事項,其中權力事項編碼為3701000302401的行政處罰項,是對擅自在公路上設卡收費的處罰,明確注明了實施對象、實施依據,讓人一目了然。
由于很多行政上和法律上的程序,行政權力清單的梳理和削減并不像公眾想的那樣容易。
“根據省里公布的時間表,讓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工作落實起來十分緊迫,但也從另一方面督促了改革的快速落實。”據市編委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在全國范圍內,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改革處于探索階段,因各地情況不同,在權力清單制定流程、涵蓋內容等方面差別較大。“這張清單怎么列,哪些行政行為應該上權力清單,清單外是否還存在權力等,都是在落實中遇到的具體問題?!?/p>
按照“誰行使、誰清理”的原則,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行政職能的黨群部門和事業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部門“三定”規定等,對現有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填寫行政權力事項表,編制權力運行流程圖。經過清查摸底,市直納入范圍的71個部門(單位)除市政府辦公廳等19個部門零事項報告外,其余52個部門(單位)共報送行政權力事項7876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