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2014年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已經正式取消了生頭胎需要辦理準生證的要求。其中規定,生育第一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時間,依法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在生育后三個月內應當持《出生醫學證明》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進行生育登記,享受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服務。不必在生育前到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準生證。

  長期以來,辦理準生證尤其是異地生育辦證過程過于復雜,時常受到公眾詬病。有些夫妻為辦理準生證蓋章簽字達幾十個,生個孩子都要來回折騰,極為不便。省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更好解決這些問題,提高辦事效率,2014年對《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時,將生育頭胎的準生制度改為登記制度。隨著“二孩政策”的全面放開,此次意見稿又將“第二胎”也列入了免費登記制度,但符合再生育子女規定的仍要實行生育審批制度。

  有專家表示,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意味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計劃生育的主體由國家變為家庭,但也可能會為非法超生留下可鉆的“空子”。“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離不開相關部門配套信息聯網制度,衛生計生部門要進一步把自身工作前移,當新婚夫婦結婚后,就把他們納入管理服務范圍。 ”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省有育齡婦女信息系統,可以實現信息的全省共享,而且隨著衛生和計生的合并,計生可以更為便捷地獲得孕婦保健服務信息,并通過與公安、民政等部門的信息共享,進一步確認育齡婦女生育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