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青島1月5日訊(記者 周衍鵬) 青島市殯葬管理所(殯儀館)兩任原所長在職期間,伙同其他員工成立7家空殼公司為殯儀館進貨。幾人通過空殼公司抬高貨價,并先后將所得的1400余萬元資金私分。日前,青島市南區法院分別判處丁炳山、高建國兩人4年和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遠赴浙江溫嶺成立皮包公司
青島市殯儀館系青島市民政局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1年11月,時任所長高建國、副所長丁炳山召集計劃財務科科長王良等有關中層干部開會。會后幾人指派會計季蓉到浙江省溫嶺市,與當地供貨商溫嶺市某石雕有限公司毛某某聯系,先后注冊成立了溫嶺市海興工藝品廠、溫嶺市藝德工藝品廠等七家空殼企業(以下簡稱溫嶺公司)。同時高、丁等人通知各供貨廠商,今后有關購銷業務須同溫嶺公司結算。
由此,青島市殯儀館采購的骨灰盒、墓碑等殯葬用具均由溫嶺公司加價后再轉銷。
據了解,2015年4月市南區法院以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一審判處會計季蓉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