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公平:包括低保人數占比和生活水平公平度兩個指標

  早期與公平有關的評價指標體系中,多以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的低保參保率來衡量底線公平。此次,人民論壇測評中心沒有選擇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應保盡保率,轉而將貧困率確定為衡量底線公平的一項核心指標。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結合數據的可得性,最終選取以一個市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參保人數占該市年末(常住)總人數的比重,來近似衡量這一指標。

  此外,選取了以一個市的城鄉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比,來衡量該市城鄉居民在生活水平方面的公平程度。

  機會公平:包括義務教育完成率和中學教育完成率兩個指標

  在機會公平方面,選取了以一個市的義務教育完成率和中學教育完成率來衡量該市人口在發展機會方面的公平程度。結合數據可得性,義務教育完成率以當年初中畢業生人數與九年前小學招生人數之比來代表,中學教育完成率以普通中學當年畢業總人數與三年前普通中學招生人數之比來代表。需特別說明的是,這里兩個指標中均有普通初中的數據,是為了更好地反映出普通初中在“培養”和“提升”人力資本兩方面的作用。

  分配公平:包括初次分配公平度、再分配公平度、收入水平公平度三個指標

  在分配公平方面,選擇了以初次分配公平度和再分配公平度兩個指標,來衡量收入分配上的總體公平度。在此基礎上,結合數據的可得性,進一步選取以一個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百分比以及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百分比,來反映該市經濟社會初次分配公平度以及再分配公平度。其中,在測算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借鑒了《中國經濟周刊》中國經濟研究院所曾采用的做法,即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城鎮人口占比。此外,從收入分配結構方面考慮,將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作為衡量分配公平的第三個二級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