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紀委通報了8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典型問題。
青島日報社黨委原書記、青島日報社社長、青島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蔡曉濱等人因單位多人違紀違法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5年9月以來,青島日報社、青島報業傳媒集團多人因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處,青島日報社黨委原副書記、青島報業傳媒集團原總經理王海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5名班子成員、19名中層干部和工作人員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等問題受到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2015年1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蔡曉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青島日報社紀委原書記官明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德州市鹽務局(鹽業公司)黨委書記、副局長(副經理)雋強,黨委副書記、局長(經理)曹清剛因單位長期違反公務用車規定、系統內多次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2年至2015年,德州市鹽務局違反公車管理相關規定,長期以舊車換用下級單位新購公務用車;2013年,市鹽務系統多次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相關人員分別受到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此外,雋強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問題。2015年12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雋強、曹清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鄒平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王勇等人因單位辦公用房超標整改不到位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5年7月,鄒平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未按縣委辦公室《關于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檢查結果的反饋意見》對辦公用房超標問題認真整改,而是采取虛增人員和副科級以上干部共用辦公室方式應對檢查,并謊報已整改到位。截至12月25日,該局在濱州市委規定的辦公用房整改最后期限內仍未進行整改。2016年1月,該局在市紀委檢查時提供虛假資料,隱瞞5名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多名工作人員辦公室面積超標事實。2016年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王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趙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