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通訊員 李亞寧)一男子從網上認識了一個女孩,很快二人確定戀愛關系并同居。男子自稱是人社局工作人員,以可為其辦事業(yè)單位工作為由,先后騙取8萬余元。他還專門辦了兩張假房產證“證實”自己的身份。女孩家人懷疑男子身份并報了警。目前,男子因涉嫌詐騙罪依法被刑事拘留。
6月16日,泰山區(qū)公安分局三里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懷疑自己男友的身份,可能被男友詐騙了。
經了解,女孩小宋今年24歲,今年1月份通過陌陌認識了一名男子劉某,對方稱自己是人社局考試中心的工作人員。兩人聊了一段時間后見了面,兩個月后確定了戀愛關系,并住在了一起。期間,劉某稱自己可以為小宋辦一個事業(yè)單位的工作,家里還有兩個房產證有兩處房產,小宋均信以為真。
隨后,劉某以辦事需要打點關系為由,先后分多次從小宋手中拿走5萬多元,后又稱自己曾因與人打架被判了刑,對方來要錢,小宋又多次給劉某現(xiàn)金四五萬元。“我給他的錢多數(shù)是跟家里要的,由于工作的事一直沒有著落,家里人開始懷疑他的身份了。”小宋說,劉某知道女友家人的態(tài)度后很生氣,要求其從同住的房子里搬走。
16日下午,小宋的家人陪她到派出所報警。民警根據線索將劉某傳喚至派出所配合調查,并在其家中找到兩個房產證。在三里派出所,劉某對以找工作為由,騙取小宋錢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劉某交代,自己曾給女友打過欠條,但都沒還上,稱在人設局上班就是為了騙取對方的信任,兩個房產證是自己花錢偽造的,“我們詢問時,他說最近給小宋寫了一張8萬元的欠條,偽造房產證是為了方便辦理小額貸款。”民警說,但劉某承認自己住的房子是租住的,并不屬于自己的房產。
經了解,劉某2015年曾因詐騙罪被岱岳區(qū)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劉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泰山區(qū)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