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山東的“天價救護車”事件成為網絡熱詞。危重病患異地轉診82公里竟收取3600元車費,折合每公里43.9元。盡管事件以救護車管理單位退賠所有費用并道歉收尾,但其折射出來的救護車非急救業務收費不透明、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仍讓公眾心中蒙上了一層陰影。

  救護車的用途大體可分為急救與非急救業務。經過長期專項整治,救護車急救項目的收費標準已經較為細化和明晰。相比之下,不少地方的救護車非急救業務收費就顯得太過隨意。比如,有的急救中心規定“非急救用車費”收費標準180元,計費單位卻是空白。有的急救中心對“經批準運送病人到外省市”的收費標準是“雙方協商”,不少地方的物價部門對此也稱“用車費用由供需雙方在使用前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