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經邁出重要步伐,開始考慮用制度來扎牢救護車非急救業務亂收費的“籬笆”。如江蘇省2014年就出臺非院前急救用車的省定指導價,限制上浮比例;上海市在院前急救機構內部,設立專門承接非急救業務的運營部門,同時探索非急救業務社會化運行。
期待山東“天價救護車”事件能成為解決當地救護車非急救業務收費問題的一個契機,并對更多地方帶來啟示。加快改革步伐,讓救護車急救與非急救業務的收費更加科學、合理,使救護車真正以人民群眾想得起、記得住的良好形象,推動救護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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