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鰉魚大起底]
[焦點1]“野生魚”真的是野生嗎?
有許可證就能捕野生魚 人工養殖難存活
哈爾濱天價魚事件發生后,官方介入調查,得出的結論是餐館明碼標價了,不違規,因為鱘鰉魚價格屬于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市場調節價,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范疇之內。16日,當事游客陳先生又現身說法稱,官方調查漏洞百出,目前雙方各執一詞,莫衷一是。
然而更多老百姓關心的是,涉事餐館宣稱銷售的鱘鰉魚為野生,到底是真是假。早在1998年,野生鱘鰉魚就被聯合國華盛頓公約認定為瀕危物種,現在餐館大量捕撈銷售,是否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對此,武先生表示,盡管野生鱘鰉魚屬于瀕危物種,但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只要不在休漁期內,還是可以捕撈的,只不過有很多政策規定,比如捕撈到母鱘鰉魚,已經懷孕了,需要放生。這一點也得到撫遠縣水產技術推廣站站長王洪波的認可:“黑龍江省有政策,想經營銷售野生鱘鰉魚,必須取得野生魚馴養許可證。捕撈之前政府相關部門都要對漁民進行宣傳,小的不能撈,大的不能傷。”
事實上,鱘鰉魚也不適合人工養殖。據介紹,它習性很兇猛,很饞,一旦餓了就會互相咬,存活不了多少。目前我國采取的政策是,定期向黑龍江投放鱘鰉魚苗,以保證存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