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這把反腐“利劍”,越磨越鋒利。近日,省委印發并施行《中共山東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梳理這份“巡視新規”,敢于擔當、能嚴守秘密等,已成巡視工作人員的“必備素質”。而且,巡視工作人員實行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該實施辦法還明確提出,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部門應把巡視結果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誰能當巡視員?敢擔當能保密,組長專兼職結合

  在巡視的機構和人員配備方面,上述實施辦法中提出,省委設立若干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省委巡視組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根據巡視任務和工作實際,可以抽調人員組建若干專項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

  具體來說,省委巡視組設組長、副組長、廳級巡視專員、處級巡視專員和其他職位。其中,省委巡視組組長采取專兼職相結合的方式配備,專職巡視組長由正廳級領導干部擔任,主要從省委巡視機構和紀檢監察、組織系統領導干部中選配;兼職巡視組長根據巡視任務需要,主要從具有巡視、紀檢監察、組織等工作經歷的廳級領導干部中選調。敢于擔當、能嚴守秘密等,是巡視工作人員的必備條件。

  省委根據工作需要,可針對巡視對象和范圍中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巡視整改情況,或者相同類型、領域的巡視對象,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

  有哪些權限?特殊情況可直接向省委書記報告

  上述實施辦法明確提出,省委巡視組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省委巡視組可以直接向省委書記報告。

  山東還明確,巡視期間,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委巡視組應及時請示報告:被巡視黨組織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大問題以及突發的帶政治性的重大事件;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被巡視黨組織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嚴重影響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的重大問題;被巡視地區(單位)發生的與巡視工作有關的重要情況和重大突發事件;巡視干部隊伍建設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省委巡視組認為應當及時請示報告的其他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

  實施辦法提出,巡視進駐、反饋、整改等情況,應通過召開會議、印發文件等形式向黨內通報,通過官方網站、報紙、電視等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