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2月17日訊(記者 馬俊驥)因采礦對村民的房屋造成斑裂,山東某能源公司對濟南濟陽縣某村采動區斑裂房屋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8000元/人。該村負責統計補償人數的副主任和兩名小組長卻借機發起了歪財,虛報補償人數15人,騙取該能源公司共12萬元。日前,濟陽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

  2010年-2011年,山東某能源公司與濟陽縣某村村委會簽訂了《采動區影響地表建筑物補償協議》,約定對該村采動區斑裂房屋以8000元/人的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償。被告人趙某作為該村的副主任,負責協調能源公司和村里的關系,包括煤礦給村里的各種補償。被告人翟某、蘇某分別作為該村村十一組組長、五組組長,負責統計本村房屋斑裂塌陷補償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