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場圖為庭審現場

   原標題:“巡視組隨行記者”現形 敲詐勒索詐騙犯罪獲刑

  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收到一份“紅頭文件”,其內容是要求當地公安部門“關注解決”一起案件。徐州警方感到十分蹊蹺,經順藤摸瓜發(fā)現,這個“紅頭文件”是偽造的,而所謂的“巡視組隨行記者”也是個冒牌貨。

  經查,馬士平等人冒充記者,以曝光負面新聞為由,敲詐山東、江蘇等地的政府部門、國有企業(yè)及個人12萬余元。近日,徐州市泉山區(qū)人民法院以馬士平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1、賓館租個房“新聞單位”開張

  為什么選擇以假記者的身份行騙?在泉山法院的庭審中,馬士平供述,他曾經在山東一家報社廣告部干過業(yè)務員,編寫過稿件,認為這行受人尊敬又“吃香”。也是從那時起,馬士平通過自己對記者這一職業(yè)的熟悉,漸漸想到了利用記者這一身份去弄點錢花。一個網站、一張證件,讓他從有兩次前科的刑釋人員搖身一變成了“內參主任”、“巡視組隨行記者”。他編寫的一篇篇標題聳人聽聞的曝光稿件,目的就是威脅相關單位花錢私了,同時又以這樣的身份謊稱能幫人辦事而實施詐騙。

  馬士平,1964年12月12日出生,初中文化,山東省滕州市胡鎮(zhèn)高橋村農民。1996年,曾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06年9月,他冒充記者,以在山東某報給滕州某醫(yī)院發(fā)表正面宣傳文章為由騙取該醫(yī)院6000元;2007年春節(jié)前后,馬士平冒充法制日報社記者,在滕州市區(qū)以辦理法制日報社記者證為由,先后騙取多人共1萬元,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出獄后馬士平不思悔改,又走上了冒充記者詐騙的老路。他在滕州當地租了辦公室,對外宣稱是“法制與鞭撻內參社主任”,到處打聽別處是否有違法違規(guī)線索。

  2011年1月份,馬士平找人制作了一個名為“鞭撻網”的網站,網站上的內容包括政府、政法、三農等問題。為了讓外人相信這個網站的影響力,馬士平默默運營了6個多月,直到網站上的內容都充實了。后來,馬士平將網站的名字更改為“法制與鞭撻內參社”,之后一直運營到2013年6月。

  網站有了,馬士平還需要一個身份,他化名馬一鳴,成為了“法制與鞭撻內參社”的記者。后來,馬士平聯系了北京的一個人,按照自己的要求辦理了假的新聞工作證。就這樣,馬士平有了所謂合理的身份。接著,他又聯系該人做了50個空白的新聞記者證,實際花費2000元。只要是有人來他辦公室,就拿出來炫耀,稱自己認識北京的領導,能辦到新聞工作證。有多人被其忽悠,讓馬士平給辦理“法制與鞭撻內參社”的新聞工作證。馬士平收取每人1000元左右的押金,讓北京假證販子如法炮制。據其交代,他共為20多人辦理了所謂的新聞工作證,獲得贓款3萬元。

  這樣一來,馬士平不僅掙了錢,還擴大了自己的名氣。馬士平還和黨某、徐某(均另案處理)在滕州一個賓館租了一個辦公室,假新聞單位就這樣開張了。

   2、得到線索“巡視組隨行記者”出馬

  2013年9月的一天,有人給馬士平打電話,稱山東省昌邑市有許多超標辦公樓,讓他過去看看,意思是和他們一起訛點錢,于是他就去了昌邑。當天晚上,當這伙人吃飯說起此事時,其他人都不愿意出面,馬士平則一馬當先,前去拍了一張超標辦公樓的照片,并找到了當地某機關單位的黨委書記,見面后亮出自己的工作證,稱是來采訪的。對于建設辦公樓一事,雖然該單位黨委書記口頭上表示不清楚,但馬士平最終還是順利地從該單位拿到了15000元的“封口費”。

  劉加權現年42歲,山東昌邑人。2013年10月的一天,劉加權打電話告訴馬士平,昌邑有兩個派出所新建的辦公樓面積嚴重超標。于是,馬士平就給昌邑市委宣傳部打電話,“聽說你們那兒有個派出所違規(guī)建設辦公樓,我明天去看看,了解一下情況。”提前“報告”行蹤后,劉加權帶著馬士平到當地派出所蓋樓的工地現場,并拍了照片。為了讓派出所的人相信自己的身份,馬士平還拿出了一份2008年的《山東法制報》,上面有一篇署名馬士平的文章。就這樣,馬士平和劉加權順利勒索兩家派出所8000元。

  據馬士平交代,他建網站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身份。比如說某地有污染,他就會說讓某網站的記者來采訪,采訪好后形成稿子,通過郵箱發(fā)給這個有污染的企業(yè),然后這個有污染的企業(yè)就會和當地政府的宣傳部聯系,宣傳部門找到他,就會給他一定的費用不讓發(fā)稿,這樣錢就輕而易舉地騙到手了。

  2014年9月,馬士平虛構中央巡視組隨行記者身份,謊稱自己有能力幫助內蒙古的尹某追討工程款以及幫助田某的企業(yè)進行維權,分別騙取兩人各1萬元。

  在內蒙古,馬士平找到尹某和田某,拿到了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就回到滕州,然后開始對這些材料進行整理。就這樣,一篇標題為《政府行為下的“野蠻占用”》的文章就掛在了馬士平的網站上,內容大意是向政府施壓要求得到相應補償。另外,馬士平還寫了一篇呼倫貝爾官員不作為的文章,給當地政府施壓。

  馬士平在庭審中承認,他就是通過網上發(fā)帖來掙錢的,帖子內容是尹某和田某提供的資料,根據那些資料進行編寫的,內容沒有核實,他也沒有能力幫別人要回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