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敏利用其擔任山東省委副秘書長、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山東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省委秘書長、濟南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發現,王敏自1998年起任山東省委副秘書長,也就是說,到他被查的2014年12月18日,王敏邊貪邊升16年。
2015年3月,中紀委在系列專欄《懺悔與剖析》中,以《千萬不能跟黨裝兩面人,耍兩面派》為題發布王敏案件警示錄。文章提到,早在1992年時,王敏就已經犯下了腐化墮落的錯誤。據此,王敏被“帶病提拔”的歷史長達22年。在官方公開報道中,超過20年“帶病提拔”史的案例在此前極為少見。
王敏是十八大后山東“首虎”,其出生、成長、學習和工作的所有經歷都在山東一地。2004年48歲時進入山東省委常委會,成為副省級干部,2012年當選為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王敏的腐化墮落史
據中紀委網站王敏案件警示錄報道,1992年,王敏從美國參加培訓班回到北京,經熟人介紹,和幾個商人一起去豪華酒店吃喝玩樂,盡管只是一面之交,王敏就“入鄉隨俗”犯下了腐化墮落的錯誤。后來,那位熟人又多次帶他去高檔場所玩樂,讓他欲罷不能。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1992年時,36歲的王敏任職山東省委辦公廳秘書二室主任。
官方報道顯示,從1992年開始,貪欲的種子在王敏頭腦中悄然種下,并快速畸形膨脹起來。
上世紀九十年代,一個老鄉找王敏辦事,送他一萬元現金。他誠惶誠恐,后來想想,朋友間往來,別人不會知道。之后,變本加厲,找他辦事的人越來越多,送錢送物的也頻頻登門。
2005年,王敏晉升為省部級干部未滿一年,便主動將妻子介紹給地產商人趙某(據媒體報道,為“最牛地產商”趙晉,江蘇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書長趙少麟之子)認識,并對趙某說,“你這個阿姨人很好,和她處不好的人肯定有問題。”于是,趙某主動帶王敏妻子到北京、香港、澳門旅游、購物,從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個好、哪個貴就買哪個。
2008年,在王敏默許下,趙某為其女兒購買住房。趙某還多次帶王敏妻子去澳門賭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賭資且“分紅”。王敏還縱容女兒在趙某公司長年“吃空餉”,并多次打招呼,幫助女婿承攬工程牟利。
王敏被查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是他的放縱害了家人:是我把他們引向了錯誤的道路,這不是愛而是害。我沒有帶好頭,作為家庭主心骨,這個上梁沒有擺正。
還是在2008年,王敏還曾找趙某出資100多萬元,為其進行高檔裝修。
王敏的“雙開”通報顯示,其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據中紀委網站報道,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錢物中,僅十八大以后收的購物卡就多達173張,占其收受購物卡總額近四分之一;收受商人、官員賄賂200余萬元,占其受賄總額的12.1%。
十八大以來,王敏借到北京參加中央全會、“兩會”等機會,多次給趙某打電話,明示暗示讓其送錢。2014年6月,借在中央黨校學習之機,到趙某在北京的會所吃喝玩樂。
同樣是在十八大后,王敏多次找山東省某市領導,請其為自己女婿孫某與他人合辦的山東一家置業有限公司弄塊地搞開發。
據媒體報道,趙某被帶走調查后,王敏害怕被牽出,幾乎崩潰。
他在東窗事發后的《懺悔書》中寫到:“夜夜難以入睡,幾乎天天半夜驚出一身冷汗,醒來就再也睡不著,總想不知道什么時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開會,怕在會場被帶走;上班時怕回不了家;上級領導約去談工作,也怕是借題下菜。開會時在臺上坐著,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強打精神撐著;一個人時,唉聲嘆氣,多次用拳頭敲打自己的腦袋,發泄胸中壓力。”
省委領導談王敏案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習近平曾在十八屆中紀委第五次全會上強調:各級黨委(黨組)不能當“甩手掌柜”,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既要掛帥又要出征,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014年12月27日,山東省委常委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作為“班長”的省委書記姜異康也談到了9天前落馬的王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我作為省委常委班子的班長,首先認領責任,一定深刻警醒,堅決做從嚴治黨的書記。
其他常委們也談到了常委班子的不足:王敏問題是個人的問題,但卻深刻反映出常委班子在自身建設上管理不嚴和監督缺失,深刻反映出常委班子在嚴肅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上的漏洞和薄弱環節。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在2015年1月召開的山東兩會上,山東省委副書記、省長郭樹清曾公開談王敏落馬事件。
郭樹清坦言,自己有領導責任,自己擔任省委副書記,王敏是班子成員,也是自己的下級,共事兩年。自己曾批評過王敏的工作作風問題,比如對省級干部不尊重,但沒發現他的腐敗問題,是自己的失職。他希望濟南市委市政府不要背包袱,更不要因此影響工作。
郭樹清同時也表示,調查僅針對王敏個人,要把他個人工作和濟南市委市政府工作區分開來,對王敏的問題,哪些是違紀,哪些是違法也要區分開來。相信中紀委會把真實情況搞清楚,也要把王敏的缺點、錯誤和王敏之前做的工作區分開來。
中央領導人如何談“帶病提拔”?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十八大后,包括習近平和王岐山等中央領導人曾多次談到“帶病提拔”。
在王敏被查處的一個多月前,2014年10月8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召開,習近平出席并講話。在談到干部選拔任用時,習近平指出,對干部選拔任用要嚴格把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眾不斷反映,但那里的黨委和組織部門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沒當回事,讓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來,豈非咄咄怪事!
一周后的2014年10月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于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情況匯報。習近平強調,抓早抓小,基礎在下面,要上下聯動,把問題化解在地市和縣一級,有效防止“帶病提拔”。同樣,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2014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習近平也談到了“帶病提拔”:要堅決防止帶病提拔,紀委、組織部對有的問題未查完,疑慮很大的干部,不要貿然提拔。
2013年6月28日,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曾直言: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一些“帶病提拔”、違規提拔的干部,這也說明我們的組織工作還大有可改進之處,因為如果選來選去使大家對好干部的標準都弄不清了,那顯然是選出來的一些人不僅沒有起到標桿作用,反而起了反作用。這個問題要引起深思。
王岐山曾在多次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講話強調,“帶病提拔”是中央巡視組在選人用人問題上,要重點巡查的問題之一。
2014年5月6日至12日,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會議,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人座談。王岐山強調,要重點查處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
還有哪些省部級官員屬“帶病提拔”?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2016年2月1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題為《永遠在路上,貴在開好頭》的文章,其中也談到了“帶病提拔”的問題:從現實情況來看,中央紀委查處的中管干部嚴重違紀問題,很多都是發生在擔任下級一把手期間;有的省已查處的領導干部中,半數以上屬于帶病提拔,有的甚至帶病在崗10年、20年,屢被提拔。
曾經的“60后明星官員”萬慶良,也是邊腐邊升的一個典型。
2015年12月25,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在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檢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萬慶良利用其先后擔任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揭陽市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廣州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15個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本人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林穎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多。
前述王岐山曾重點布置中央巡視組查處“帶病提拔”問題,而“邊腐邊升”的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嚴重違法違紀案,就是巡視中發現的案件,移交給中央紀委后,中央紀委優先辦理。
2015年1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廖少華案。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廖少華利用其擔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委副書記、市長,貴州省黔東南州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在擔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也就是說,廖少華在被查前,也有十多年的“帶病提拔”史。
河北省委原常委、原組織部長梁濱,河北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書長景春華兩位常委會同事先后被查,兩人均屬于“帶病提拔”。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2015年5月21日,在河北省委常委第一次“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會上,時任省委書記周本順指出:梁濱、景春華出問題,我們更要牢記前車之覆、后車之鑒的道理,使這個代價不能白付。同時,他也強調,要在干部提拔上把好關,以“三嚴三實”的標準選干部,不能搞帶病提拔、邊腐邊升。
而就在周本順開完前述會議兩個月后,自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另外,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安徽原副省長倪發科,福建原副省長徐鋼,南京原市長季建業等省部級官員都屬于“帶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