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場  圖為庭審現場
 圖為庭審現場  圖為庭審現場

  黃島兩少女被殺案嫌疑犯李德彬今天上午在青島中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一審判決被判處死刑,李德彬當庭表示不服宣判,將提出上訴。

  經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點,駕駛摩托車行至經濟技術開發區前灣港路與開拓路路口,見到獨自行走的被害人龐某某,遂尾隨并進行糾纏、威脅。后因龐某某欲逃脫并大聲呼救,李德彬將被害人殺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蓋尸體后逃離現場。

  幾天后,6月24日晚9點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預謀搶劫后,尾隨獨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開發區太行山路一人行道處,上前欲強行奪取金某隨身攜帶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將其強拖至路邊綠化帶內殺害,并劫得被害人價值5千余元的鉆戒、戒指、項鏈、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現金。

  次日下午5點,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預謀搶劫,并來到開發區井岡山路一服飾店,趁店主張某某不備,用手掐其頸部欲行搶劫。但因他人進入店內,李德彬搶劫未遂逃離現場,并返回黑龍江。

  7月7日晚9點時分,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島警方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一旅館內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