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無知+自私害了他人性命
孫嘉介紹,遠光燈主要是在完全漆黑、沒有路燈的路況條件下使用,可以提高視線,擴大觀察視野,這樣的環境下,開啟遠光燈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在市區有路燈的路段等不需要使用遠光燈的情況下,很多駕駛員還是使用遠光燈,這樣就增大了發生事故的幾率。
在事故發生以后,由于遠光燈對于事故造成的影響,民警也很難做出衡量,而且事發后使用遠光燈的車輛當即離開現場,民警追尋起來難度也很大。交警分析,濫用遠光燈的駕駛員分為四種類型。
一是無知型,一些新手剛剛學會開車不久,沒弄明白近光燈和遠光燈的區別,以為大燈越亮越好,為了看得更清楚,將遠光燈一直開著。
第二是自私型,一些司機仗著自己的經驗豐富、技術好,所以根本不管別人的感受。
第三是炫耀型,現在大部分中高檔轎車,遠光燈都為亮度很高的氙氣大燈,在夜間十分搶眼,一些駕駛員抱著“高人一等的心態,無論如何也得開著遠光燈”。
第四是以牙還牙型,部分駕駛員被其他車開著的遠光燈晃得眼前白花花一片,心中的恨意油然而生,為了報復對方,也打開遠光燈“還以顏色”。
那么如何正確使用遠光燈呢?歷城交警介紹,在如今城市照明設施條件下,很難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在這樣的路況下行車,駕駛員應盡量不使用遠光燈。
在一些照明情況不佳的道路中行駛,為了避免給對向來車造成影響,遠光燈可以伴隨近光燈交替使用,對向有來車時應隨時切換。此外,駕駛員還應經常檢查車輛的燈光狀態,看其是否在無意中開啟了遠光燈狀態。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車身較高的車型,如SUV,即便是開啟近光燈,也會對對向來車造成一些類似于遠光燈的視覺影響。
“建議駕駛車身較高車的如果經常在市區通行,而且能夠調節大燈高度,請盡量將大燈角度調低,以避免干擾其他車輛。”孫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