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青島11月26日訊(記者周衍鵬)明明全部工程款已經結付,身為包工頭的向某卻故意拖欠63名工人上百萬元工資不給,勞動部門介入后,還攜款失蹤。

  2012年8月至2014年年初,被告人向某與青島一家勞務公司簽訂混凝土工程班組責任書,向某擔任混凝土工程班的組長。向某先后組織王某等63名農民工參與施工。工程施工完畢后,勞務公司向向某支付結清各項費用,但向某收取工程款后卻沒有按約定支付63名農民工的全部勞動報酬,共計拖欠人民幣1067099元。

  63位農民工走上艱難的討薪之路,經勞動保障部門的介入,勞務公司先后兩次替向某向農民工墊付了人民幣749099元。在此期間向某一直未有露面,無奈之下,利益相關人只好向公安部門報案。今年2月11日,向某被公安部門抓獲。

  近日,李滄區法院一審判決向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