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蘋果中國官網發布了一則致歉信,稱對中國維修和保修政策進行深刻反思,同時對iPhone4和iPhone4S的維修政策進行了調整,消費者購買15日內發現問題,蘋果將為其退款或更換一部享有重新計算1年保修期的iPhone(詳見今日本報A29版)。
蘋果產品無疑是當下最受歡迎的電子產品。但是,與其在全球廣受歡迎不同的是,其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售后服務卻有著顯著差別。
實際上,在蘋果公司發布這封道歉信之前,甚至在央視“3·15”晚會曝光蘋果存在的問題之前,中消協和一些地方消費者維權組織就曾不止一次地對蘋果產品的維修條款提出過意見。令人遺憾的是,蘋果公司的反應始終相當傲慢,一些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始終沒有得到修改,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仍然時有發生。
有道是,“店大欺客”。這樣的現象,我們在很多國內企業身上也見到過,尤其是在一些壟斷性企業身上更是如此。消費者對蘋果產品的青睞,國人對蘋果產品的追捧,使得蘋果公司在某種程度上也形成了類似壟斷的狀態,這種狀態使其形成了某種錯覺,以為自己也可以像某些企業一樣“店大欺客”,對消費者的訴求極盡傲慢與偏見。
有人或許會說,蘋果公司售后服務的內外之別,緣于其對中國法律法規的不熟悉。可是,從其傲慢與偏見的態度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其對國內市場狀況的熟稔——— 其所熟悉的不是守法企業的正常運作,而是不守法企業的非正常運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很難想象蘋果公司對中國的法律法規完全陌生——— 對于跨國公司來說,進入一個新的市場之前,熟悉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其必做的功課。所以,其“店大欺客”的行為,不是不自覺的傲慢流露,而是有“故意”之嫌。
不過,蘋果公司似乎沒有意識到,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已越來越強,消費者對商家的各種傲慢與偏見的容忍度也越來越低。這種不容忍,并非僅僅針對蘋果公司一家,也不是只對外企不對內企,而是一視同仁地不容忍,只是這一次被拿到聚光燈下集中審視、解剖的恰好是蘋果而已。
在輿論面前,蘋果公司終于低下了自己傲慢的頭顱,對于跨國公司來說,這并不多見。雖然來得晚,但仍值得肯定。這一事件實際上也向其他公司——— 包括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 敲響了警鐘,市場環境已發生變化,嚴格依法經營,主動適應消費者的需求變化,才是取勝之道。
只是,讓蘋果低頭的力量主要是來自輿論,而非直接來自于工商、消協的壓力,也非法律的威懾力,不能不讓人感到遺憾。因為,普通消費者的維權通常是通過后三者的幫助完成的,很少有誰的維權活動會吸引這么強的輿論關注。這說明,消費者的維權環境仍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工商、消協等的工作仍有待加強,而法律的嚴肅性也有待進一步展示。這才是蘋果此次“低頭”更值得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