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濟南3月20日訊(記者 廖雯穎 劉振)3月19日,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因長期超標排污污染大氣,遭到環保部主管的環保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起訴,索賠2820萬元。這是今年新環保法實施后,首個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索賠款項用于德州大氣污染治理
3月19日,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在民事起訴狀上,這家由環保部主管的環保組織提出五點訴訟請求,包括要求德州晶華停止超標向大氣排放污染物,增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賠償因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損失2040萬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造成的損失780萬元,合計2820萬元。賠償款項支付給地方政府財政專戶,用于德州市大氣污染治理。
對于總額接近3000萬元的索賠,中環聯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表示,這是根據德州晶華大氣污染防治設備投入及運營成本計算得出。根據公開資料,被告企業有幾條生產線沒有安裝治污設施,省下的錢約有2000多萬元。“相當于他們以犧牲環境代價賺的錢,要讓他們拿出來。”另一部分則是根據新環保法針對拒不改正的污企“按日計罰”規定計算,以每天10萬元基數計,從1月1日到3月19日。
此外,訴狀詳細列舉德州晶華長期“頂風作案”、持續超標排污的行為。馬勇表示,立案過程順利,德州市中院立案庭并未拒絕受理,表示要研究一下報告,目前尚未有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