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生鮮肉“翻包”銷售被媒體曝光后,京客隆昨日召開記者會,向公眾致歉,并承諾“不翻包”,京客隆90多家門店將暫停生鮮肉打包售賣方式,生鮮肉類超過保質期一律銷毀。
處理
兩家涉事門店店長被免
京客隆副總經理高京生首先對于下屬個別門店出現的“生鮮肉換包裝”問題向市民致歉,作出承諾“不翻包”,將在各超市門店醒目位置張貼相關警示語,并對外公布監督電話,自覺接受消費者和媒體監督。
高京生介紹,媒體報道涉及的西壩河店和太陽宮店,經公司核查,確實存在個別員工違反公司《商品保質期標準》及《散貨分裝商品保質期標準》等管理規定的個案行為,這類行為都是公司明令禁止的。對于下屬門店發生這類違規行為,京客隆表示深感抱歉和不安,并將進行深刻的反思。“公司將對涉事店鋪責任人及員工進行嚴肅處理。對涉事店鋪店長予以免職處理,對事件當事人停職教育,并將處理結果進行全公司通報,以此引起全員的高度重視。”
措施
京客隆5類商品暫停打包銷售
根據京客隆公布的處理方式,即日起,京客隆各門店的生鮮豬肉、牛肉、羊肉、禽類、水產等5類商品(不含凍品),暫停打包、打盒售賣方式,只銷售散裝肉類。待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后,超市再恢復售賣。京客隆要求各門店每天由專人負責生鮮商品庫存監控,制定合理的商品結構,以銷定存,嚴格杜絕各類散貨商品“翻包”現象。
為避免“翻包”問題再次發生,京客隆近期還將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對違反操作流程、不執行規章制度的門店及店長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同時對總部業務部門及店鋪全體員工加強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原因
生鮮肉損失率高或致“翻包”
高京生透露,京客隆集團也在對自身制定的相應管理制度進行反思和重新修訂,不排除之前由于京客隆對生鮮商品的損失率標準制定過高和過嚴,從而導致部分門店的負責人對于生鮮商品的損失過于在意而默許“翻包”行為的出現。目前,超市中肉類損失率為2%。
按照京客隆內部規定,葉類菜應當日出清,果菜隔日出清,“肉類嚴格上應該不剩,如果有剩余會以降價和綁贈的方式在保鮮到期日出清”。高京生告訴記者,“翻包”事件后將專門設立生鮮專員,生鮮肉類超過保質期將一律銷毀,由京客隆簽約的相關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
對生鮮肉類柜臺,北京一些超市采用聯營合作或委托、出租等方式經營,承包方包括個體、企業、超市內部員工,這種合作方式對生鮮商品來說難免存在質量隱患。為此,京客隆2005年率先建立了自己的生鮮配送中心,所有豬肉統一由中心加工配送。“翻包”事件后,為杜絕門店在加工包裝時出現問題,京客隆決定今后凡是打包、打盒的肉類由生鮮配送中心統一送往各門店。
攝影/本報記者 黃亮
探訪
超市散裝肉是否過期 消費者難判斷
昨日中午,在新源里附近的京客隆超市,生鮮柜臺已經掛出了“遵循公司流程,禁止翻包”的黃色警示牌,生鮮柜臺不再提供打包的肉類。在一塊豬肉上蓋著藍色章,上面注明“檢驗合格”的字樣以及“2013年8月5日”的檢驗日期。負責生肉切割的工作人員稱,這些肉是當天的,如果3天賣不完,就返廠銷毀了。
在朝陽北路的首航超市,一位老人正在生鮮肉柜臺挑挑揀揀。對如何挑選鮮肉,老人總結說,“豬肉新鮮不新鮮,一是看顏色,二是用手摸摸是不是發黏了。”身旁的一位年輕顧客則更愿意購買包裝盒的鮮肉類,“至少上面寫著日期”。
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判斷一塊散裝鮮肉是否新鮮幾乎沒有依據,有的消費者干脆就詢問超市人員。在朝陽大悅城永旺超市,生鮮肉類在冷柜里明碼標價,但這些生肉都沒有標注生產日期。銷售人員介紹,冷柜里的肉是當天送來的,超市規定為3天的保質期,到了時間賣不出去不再上柜銷售。
對即將過期的一些生肉,柜臺會采取促銷手段,盡快出清。在永旺超市冷柜單獨的一處區域,十多塊顏色暗沉的生肉正在促銷。促銷牌子上寫明“本商品為昨日切割,今日特價8.95元/500克”。對于加工好的生肉餡,銷售人員稱“這些不用擔心,基本當天就賣光,顧客搶還來不及”。文/本報記者 趙媛媛
質疑
鮮肉散裝銷售尚無保質期標準
目前在各大超市的生鮮柜臺都有生鮮肉散裝售賣,而消費者對散裝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則無從判斷。
散賣沒有標簽,每塊豬肉究竟何時出廠的?一位超市生鮮柜臺負責人的解釋是,每批次肉類來貨都有票據,工商等執法人員可以對照得知肉類進貨渠道是否合法、肉類是否在相應的時間內售出等,不存在生產日期“成謎”的問題。
“生鮮肉類生產日期應該從何時算起,按屠宰日期、切割日期還是按冷藏時間計算?”京客隆副總高京生說,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散裝肉類保質期是多久,生鮮肉類的追溯碼也只是追溯肉的來源,而不是生產時間。
“說不清該由哪個部門管,”高京生說,“我們也想呼吁相關部門能盡快對初級農副產品的保鮮、品質控制以及銷售等方面制定嚴格的標準,我們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也希望能夠有法可依。”
據了解,按照農業部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對生鮮產品只能通過感官評定和理化指標來進行質量判定,所謂感官評定就是“看、聞、摸”,而理化指標如肉類的脂肪含量和農藥殘留等則需要將肉類送到相關專業部門檢測。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如果僅僅通過查看、嗅聞和觸摸這樣的方式來判斷肉類是否變質不僅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也非常不嚴格。應該說,目前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沒有對初級農副產品的保鮮、品質控制等制定具體可行的執行標準,也為市場上各種生鮮商品有可能存在質量問題埋下了隱患。
超市普遍將“切割肉”歸類于初級農產品(6.72,-0.06,-0.88%),但北京市農林科學研究院畜牧獸醫研究所研究員劉華貴接受采訪時說,這個概念是錯誤的。國家規定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產品,不包括經過加工的這類產品,畜禽類初級農產品包含生豬、未經分割的光禽和鮮蛋等,但肯定沒有切割肉或冷鮮肉一項。劉華貴認為,即便不是每塊肉標準生產日期,這個批次的肉也應該有明確的記載,確保鮮肉在保質期內銷售,否則肯定有食品安全的風險。售,否則肯定有食品安全的風險。
文/本報記者 趙媛媛 藺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