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報濟南消息 今年7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即將生效,其中最搶眼的要數將“常回家看看”正式寫入法律。而昨天就是母親節,你回家看老媽了嗎?
去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并表決通過了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這項規定被稱作“常回家看看”條款。
記者了解到,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將于今年7月1日生效。“常回家看看”被正式寫入法律后,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關注與討論。在外地工作,不能時常陪在父母身邊的朱女士表示,“不管法律有沒有規定,‘常回家看看’都是必須的,每年過年、我爸過生日、中秋節和小長假,我都盡量和老公帶著孩子回去看看老人。趕上父親節、母親節,如果沒有時間回老家,我也會給父母打個電話問候一下。”朱女士坦言,“我也是自己當了媽媽之后,才在每年母親節給我媽媽打電話的。”
母親節是每年5月第二個星期日,這也給平時忙著工作的上班族提供了“回家看看”的時間。昨天過節您回家陪母親了嗎?還是通過其他方式給媽媽過了節?記者采訪發現,由于母親節正值周末,大部分兒女都通過各種形式給母親過了節,而最親愛的媽媽們,也給了孩子們很多或溫暖、或感動、或懇切的回應。
回不了家,兒子給媽打電話, 老母親:“你沒事,我就好”老家在菏澤的李先生雖然不是獨生子,但他還是會盡量利用假期回家看望老人。母親節的這個周末,李先生由于要工作沒能回家,不過他還是一大早就給在老家的母親打了電話。“媽,母親節快樂。”李先生在電話里說,“家里都挺好的吧?”沒想到老母親的一句話雖簡單,但卻讓李先生十分感動,“媽說,‘你沒事,我就好’。”
李先生母親的回復是很多母親的心聲。不管是步入老年的老母親,還是年輕的媽媽們,對孩子們的愛都是無私的。昨天晚上,網友“濟南陶玉山”發了一條這樣的微博:“中午吃罷午飯孩子就叫著媳婦出去了,說是過母親節去。晚上,娘兒倆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回來了。我一看基本都是孩子需要的東西,就問這是過母親節啊還是女兒節。孩子笑嘻嘻地說,她想給她媽媽買禮物,媽媽不愿意。反而給她買了不少。
80后小伙連夜回家看老媽 “女朋友生氣也得給媽過節”去年大學畢業的80后小伙小劉畢業后在東營市東城區工作,平時并不經常回家。
小劉的女朋友在濟南工作,兩人原本商量著上周末趁小劉休息,在濟南見面,不過5月10日晚上,小劉的女朋友接到了他的電話,“我給她說周末母親節,得回家陪我媽過節,所以不能去濟南了,她聽了之后有點失望,不過還是挺理解我的。”當天晚上雖然依舊是加班到很晚,但小劉仍然連夜開車回了家,陪母親度過了一個快樂的周末。“媽媽節日快樂,希望有一天兒子也能給我過母親節。”這是新媽媽小方昨天的QQ簽名。小方說:“養兒方知父母恩,我休完產假上班之后,媽媽還幫我照顧著兒子,我覺得欠父母的太多了,一定得多孝順他們。”
母親節日催婚、催孩子 “希望你過母親節,我過奶奶節”“媽,節日快樂。”昨天上午,劉先生給母親發了條短信。“希望你早日成家,給我娶個兒媳婦回來。”不久后,劉先生收到了媽媽這樣的回復,有些哭笑不得。“我現在已經快30歲了,我的婚事成了家里人的心病,我媽每隔幾天就會給我發短信提這事,家里人也經常給我施加壓力,所以我今天才沒敢給我媽打電話而是發的短信,想不到她又提起這事來了。”劉先生說,其實他也理解媽媽的著急。雖然沒有像劉先生那樣被催婚,但今年剛剛領證結婚的孫女士,在母親節這天,遭遇了婆婆“催孩子”。“早上我給我婆婆發了條語音微信,祝她節日快樂,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她也給我回了條語音,說‘也祝你早日過母親節,我過奶奶節’!”閨女愛買禮物兒子更重實際 “經常打個電話最實在”“我給我媽媽買的衣服。”張女士說。“我在網上給我媽訂了一束鮮花,今天讓快遞送給她了。”鄭女士說。“我給我婆婆買了一套化妝品,她們也得注意保養。”侯女士說。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女兒、兒媳成了近期母親節購物潮中的主力軍,而相比之下,男士們則“更重實際”。“我今天給我媽打電話了,不過沒提母親節的事,哪有那么矯情。”在濟南工作,老家在青海的市民李先生表示,“因為一年難得回一次家,所以我和我媽主要是電話交流,每隔一兩天我就會給她打個電話,我覺得經常給他們打打電話,有機會回家多住段日子,讓他們覺得雖然兒子在外地,但對他們依然很關心,這最實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