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六旬父親占著女兒房子“不搬” 在法官勸說下辦理房屋交接

  一對父女因為家庭瑣事鬧矛盾,女兒讓父親搬離自己的房子,結果其父就是不搬,官司一路打到了法院。20日一早,天橋法院執行員、法警與申請執行人一同來到濟南市天橋區某小區的房屋。在干警的努力下,這位六旬老父親終于辦理了房屋交接手續,同意搬離女兒的房屋。

  案情回顧:申請執行人邢某與被執行人邢某某系父女關系,2015年邢某某入住女兒邢某位于天橋區某小區的房屋。后父女二人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邢某讓其父親搬離房屋,邢某某拒絕搬離。邢某向天橋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父親邢某某騰交房屋。

  法院經審理依法支持了女兒邢某的訴訟請求。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邢某某卻沒有按照判決確定的時間騰交房屋。2017年8月9日,邢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依法向邢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因父女雙方矛盾較深,邢某某仍表示拒絕騰房。

  執行人員考慮當事人系父女關系、被執行人邢某某已60多歲的客觀情況,暫沒有直接對邢某某采取強制措施。執行員董青多次登門找到邢某某,以父女親情為切入點,做其思想工作,同時也依法告知被執行人如不依法履行判決確定的騰房義務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經過多次努力工作,對方終于承諾騰交房屋。

  20日當天,久未謀面的父女在執行干警的努力下順利辦理了房屋交接手續,化干戈為玉帛。二人也表示今后的生活和睦相處,避免再發生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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