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臨沂市出臺《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導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到2018年,在全市建立健全“源頭治理、風險管控、隱患整治、社會共治、智慧監管、應急管理”系統性、整體性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體系,突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實現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絕特別重大事故目標。

  《方案》要求把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作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治本之策。緊密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補短板、去產能的一項重要內容,推進“五個一批”(主動退出一批、倒逼出清一批、優化整合一批、轉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從源頭上減少重大風險點,降低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從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要明確高危行業企業最低生產經營規模標準,嚴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規模要求的企業。原則上不再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低于1億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的核準(備案)一律由市以上投資管理部門負責。新建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由省安監局負責核發。停止核準新建生產能力低于45萬噸/年的煤礦和新建生產能力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

  自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煤礦、新增產能技術改造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增項目。原則上不再審批地下開采非煤礦山項目,確需批建的,鐵礦生產能力必須達到30萬噸/年,金礦生產能力必須達到6萬噸/年,粘土礦生產能力必須達到5萬噸/年,且須經省聯席會議聯審報省政府審批;暫停審批新建石膏礦山;對達不到《山東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規范》的礦山一律不得生產。

  《方案》要求緊密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國家化解鋼鐵、煤炭等過剩產能工作要求,在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冶金有色、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研究細化安全生產方面的配套措施,嚴格落實國家、全省有關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和門檻要求,結合推進“五個一批”,依法關停退出達不到安全標準要求的產能和違法違規企業,及時注銷到期不申請延期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關閉經停產整頓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過資金獎補、兼并重組等途徑,引導安全保障能力低、長期虧損、扭轉無望的企業主動退出。

  清理整頓全市現有化工園區,推動化工企業“進區入園”,2018年年底前必須完成搬遷、轉產或關閉。以全省非煤礦山轉型升級試點市為契機,綜合運用安全、環保、節約、質效等手段,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堅決予以關閉,加快推進采空區治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采空區治理,確保不再形成新的采空區。

  執法檢查“五個一律”

  凡是發現企業不圍繞風險點和風險管控措施開展隱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處罰;

  凡是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上限經濟處罰;

  凡是發現企業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停產停業整頓;

  凡是經停產整頓到期仍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

  對存有重大安全風險、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長期處于停產狀態的“僵尸企業”,一律依法關閉,發證機關要依法吊銷企業相關證照,并向社會公告。

  10余個重點行業有了防控措施

  此外,我市還出臺了《全市重點行業領域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防控措施》,針對道路交通領域、消防領域、煤礦領域、非煤礦山領域等十幾個重點行業領域出臺了防控措施。

  比如在道路交通領域,集中對七類重點車輛及駕駛人開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隱患。

  對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的車輛進行“清零”,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清零”,對非法改裝、拼改的車輛進行清理,對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的駕駛人以及駕駛證被注銷或降級人員進行清理,對經常性違規違章駕駛人持續納入公安派出所安全管理。

  嚴查嚴管嚴處一批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重點嚴處一批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整治旅游客車、“營轉非”大客車和危化品運輸車違法違規運行,高速公路超速、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酒駕醉駕毒駕等違法犯罪行為。

  對運輸車輛超員的實行從嚴處罰。超員20%至50%的,停止營運3個月;超員50%至80%的,停止營運6個月;超員80%至100%的,停止營運9個月;超員100%以上的,停止營運1年。

  在危險化學品領域,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繪制市、縣以及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將風險確定為“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最高級)4個等級,落實每一處重大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的管理與監管責任,逐一登記,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檔案,形成“一企一冊”。目前,十余個領域都有了防控措施。

  來源:沂蒙晚報 記者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