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兒家屬:醫生責任感差,家屬有權知道處理結果

  走出濟醫附院投訴辦,肖女士告訴記者,就在記者進入病房采訪時,兒三科主任醫師李醫生與隔壁住院的患兒家屬發生了爭執,爭執的原因是患兒不知因何原因進入休克狀態,患兒家屬要求該主任醫師查看,該醫師卻稱患兒不歸她負責,需要找主治醫師。

  “醫生治病救人,如果連這點責任都承擔不了,病人還怎么相信醫生、相信醫院。”肖女士告訴記者,投訴辦所謂的道歉只不過是護士長在查房時順便向孩子父親說了一句“不好意思”,從醫院弄混自己孩子姓名做錯檢查到護士輸液脫針,以及期間發生的主任醫師矢口否認工作失誤、搶奪家屬手機等一系列事件,院方至今沒有正式道歉或拿出明確態度,而25日隔壁患者與醫生爭執的一幕更令她感到醫生的責任感差。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張明明住院治療期間,其父母、奶奶、姨媽、姨夫均在醫院輪流陪護,濟醫附院兒三科的工作態度令一家人極為不滿。肖女士及家屬一直認為,在做腦電圖的事情上,3分鐘與30分鐘是沒做完檢查與做完檢查的區別,代表了主任醫師的承認錯誤的態度,而并不是像投訴辦相關負責人所說的那樣,“爭執這些細節沒有太大的意義。”

  25日,多日持續高燒的張明明已經痊愈,盡管醫生建議留院查看,但張明明家人卻堅持出院。“我們不想住了,也不敢住了,對于醫生護士這種工作態度和院方的不作為,我們不敢把孩子交給醫院了。”肖女士說。

  肖女士告訴記者,雖然孩子已經出院回家,但在醫院發生的事情,院方至今也沒有給出說法,而是一味的建議去找第三方。肖女士認為,在事實清楚的情況下,醫生護士應對工作失誤承擔責任賠禮道歉,而不是躲避否認。

  截至記者發稿時,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仍未對此事作出正面回應。大眾網將對此事進展情況,繼續跟蹤報道。(本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