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被客戶經理“借用”山東5村民拒還貸被拘
截至8月28日,山東省成武縣南魯鎮的鮑言革等5名村民仍被關在成武縣拘留所。半個月前,他們和閆乾坤等另外6名村民被一輛中巴車拉進了成武縣拘留所。
成武縣汶上法庭負責人稱,這5人因不履行法院判決還貸款而被司法拘留。村民則稱,他們近百萬元貸款被原南魯鎮信用社客戶經理臧林峰截留挪用,他們未拿到貸款,故不愿還款。
據悉,臧林峰已被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曾被警方以涉嫌違法發放貸款刑拘,后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未予批捕。
事件
申請7萬卻多貸出8萬
南魯鎮的11名村民8月11日凌晨坐火車前往北京。兩天前的8月9日,成武縣信用聯社(2014年5月改制為成武縣農村商業銀行)起訴閆乾坤的案子剛開完庭,法庭未當庭宣判。
閆乾坤家住南魯鎮閆堂村。2014年初,他準備在濟南一處工地與朋友一起包工,但手頭資金不足,便想到南魯鎮信用社貸款,“當時準備貸六七萬元”。
當年3月14日,閆乾坤和朋友一起來到南魯鎮信用社,找到負責貸款的客戶經理臧林峰申請貸款,并提供了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以及兩個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等材料。
按規定,信用社工作人員要到貸款人家中核實其還款能力及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但當年3月16日上午,在還未見到調查人員時,閆乾坤就接到了臧林峰的電話,“他說貸款已經申請下來了,讓我去拿錢”。閆乾坤立即趕到信用社,見到了臧林峰。
談話錄音顯示,臧林峰多次稱,他給閆乾坤多貸了8萬元用于信用社內部周轉利息,“最長一個月的時間還上”。閆乾坤要求臧林峰以信用社的名義給其寫一張收條做證明,臧林峰稱,“以我的名義就可以了,比信用社的名義強”。
但之后臧林峰又稱這8萬元錢用于信用社內部轉賬,“因為得轉兩個(貸款)戶到期的款”。臧林峰多次明確告知閆乾坤,多貸出來的8萬元是信用社使用,并讓其放心,不會把他弄進“黑名單”。
閆乾坤問臧林峰,“你們信用社利息還用轉嗎?”“收不上來的,超3個月了,來不了的這都是自己人,都認識,不然不會給他們轉”,臧林峰回答稱,“主要是轉這個貸款,才多弄的這個錢。”
閆乾坤還問臧林峰為何不到他家里去調查,臧林峰稱,“調查啥,信用社都知道自己用的錢,又不是你們用的錢,這都是說好的,要不然也給你們辦不了”,“這都是給主任說好的”。
當天,閆乾坤的銀行卡轉入15萬元。閆乾坤稱,基于對臧林峰客戶經理身份的信任,他簽字同意臧林峰取走8萬元,將7萬元錢用在濟南包工。
臧林峰給閆乾坤寫的“借條”顯示:“今借用閆乾坤貸款捌萬元整,用于信用社償還利息”,落款日期為2014年3月26日。
閆乾坤被要求先承擔15萬元的利息,但兩個月后臧林峰仍說信用社還未周轉過來,8萬元需再用一段時間。又過了一個月,閆乾坤仍未拿到那8萬元,“信用社主任王忠旭說找臧林峰說說,盡快還給我,第三個月的利息讓臧林峰還”。
但又過了段時間,臧林峰失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