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批復,同意延長兩處政府還貸普通公路收費站收費期限,其中,省道254陽谷收費站收費期限延長2年,省道353線德城南收費站收費期限延長5年。該兩處收費站在原批準期限到期后均未能還清貸款本息,且均未達到《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最高收費年限(15年),符合延長收費期限的有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