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通報了7起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典型問題。

  1。省慈善總會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省慈善總會辦公室未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議審議、未向主管部門請示,違規發放補貼共計26.55萬元。另外,時任省慈善總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玉亮(正廳級)還存在其他違反廉潔紀律問題。省紀委給予李玉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副廳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

  2。濰坊市濰城區財政局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濰城區財政局違規發放津補貼35.39萬元,向干部職工發放實物價值10.24萬元,為6名干部繳納手機通訊費3.99萬元。另外,2011年至2016年4月,該局違規超編配備公車7輛;區政協副主席兼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樹東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問題。濰坊市紀委給予李樹東黨內警告處分;濰城區委免去其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3。臨邑縣廣播電視臺違規發放職工獎品、福利問題。2014年6月,該廣播電視臺借演講比賽發放獎品之機,給全體班子成員發放獎品價值1.01萬元。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以稿費名義,給并未發表稿件的干部職工發放福利30.86萬元。臨邑縣紀委、監察局給予該廣播電視臺黨組書記、臺長李巖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4。臨沭縣殯儀館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該殯儀館以加班費、差旅費等名義,違規向8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發放補貼15.51萬元。臨沭縣紀委給予該殯儀館館長吳廣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煙臺市牟平區公證處私設“小金庫”發放補貼問題。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該公證處將所獲提成款、副本費及復印費等共計14.95萬元設立“小金庫”,用于發放職工補貼8.3萬元,其他用于招待費用支出等。牟平區紀委、監察局給予該公證處黨支部書記、主任于永金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6。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管局棘洪灘市場監管所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5年中秋節前夕,該所所長張暉向下轄社區索要總價值1200元大米、面粉、花生油,作為節日福利發放給本所干部職工。城陽區市場監管局黨委給予張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日照市嵐山區黃敦衛生院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1月至10月,該院違規為職工發放誤餐補助9.02萬元;違規向參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人員發放勞務補助11.81萬元。嵐山區紀委、監察局給予時任主持工作的副院長丁兆祥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副院長陳祥勝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