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違停扣3分路段限30條!要看是否設禁停標志

  7月7日,濟南市政府就《關于加強城市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通告》向社會征求意見。截至7月13日征求意見結束,濟南市停車辦共收到意見建議149件,其中支持80件,占54%;反對12件,占8%;中立及無關話題的57件,占38%。7月14日,濟南市停車辦就社會關注的幾個焦點問題逐一釋疑。

(道路停車情況全部被納入信息平臺。)道路停車情況全部被納入信息平臺。

  停車管理員有權給違停車輛拍照嗎

  拍照只是舉報,處罰權在交警

  根據通告內容,停車管理員可以對違法停車的車輛拍照,張貼告知單。此舉被市民認為是執法取證,并認為不符合規定。濟南市停車辦專職副主任韓軍慶對此解釋說,《山東省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義務;有權勸阻、舉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報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也就是說每一個公民都有依法舉報違法行為的權利和義務。

  韓軍慶表示,停車管理員拍攝的機動車違停照片是公民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舉報的違法線索。 停車管理員粘貼的是《機動車停放提示單》,是一種溫馨提示,也是舉報、勸阻交通違法的一種方式。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收到的照片,只是違停線索的一個依據,他們會展開調查,若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將進行相應處罰,并將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發送給違法車輛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