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南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公布市級下放濟南高新區管委會行政權力清單的通知》,決定將涉及47個單位的3000項市級行政權力事項下放至濟南高新區管委會。
此次下放到高新區管委會的3000項市級行政權力涉及多個部門,分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多類,其中包括對違反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處罰權、機動車在非指定道路試剎車的處罰權、查封或者扣押出版物經營活動相關物品、對個體工商戶未將營業執照正本置于經營場所醒目位置的處罰權等等,涉及市投資促進局、市發改委等47個單位。
屆時,高新區將擁有市級權限的2號章,不出高新區就能辦理所有審批事項。“原先一個項目投資審批落地至少需要200多天,現在項目審批落地時限大幅縮減,經過流程再造,爭取能夠在10個工作日內全部辦結。”
承接了這些行政權力事項后,高新區也將及時動態調整公布《濟南高新區管委會行政權力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并報市編辦備案。同時,市政府有關部門也將主動做好指導協調,對高新區管委會承接的行政權力事項提出銜接意見和落實措施,積極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指導高新區管委會規范行使相關行政權力。另外,上述通知還提出,對高新區管委會尚未公布承接的行政權力事項,仍由市政府有關部門行使,杜絕接放脫節、權力真空、監管空白、推諉扯皮等現象發生。
除此之外,上述通知還提出,自《清單》公布后,遇法律法規立改廢或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等涉及行政權力事項變動,凡屬市級新增行政權力事項,由市政府明確是否同步下放高新區管委會;涉及已下放高新區管委會的事項,由高新區管委會根據市級目錄調整情況同步進行調整;市級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高新區管委會要相應取消。
“這次權限下放是本著‘高新事情高新辦’的原則,市里提出了‘以放為原則,不放為特例’的總體要求。”據高新區相關負責人介紹,權限下放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打造更加科學高效的工作機制,這對高新區招商引資發展以及濟南市的營商軟環境建設都是一個重要舉措。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劉雅菲 修從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