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大蒜怎么就不合格了呢”

  提起去年被韓國退回大蒜的事情,王連全不停說自己心態非常好,能想得開,但又總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憤怒。說到激動處,他的聲音會變得非常大,有種聲嘶力竭的感覺。

  2014年11月,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下稱韓國流通公社)招標進口山東臨沂蘭陵縣產的大蒜2200噸。王連全組織供貨600噸,另外兩位蒜農分別供 貨600噸和1000噸。王連全說,他不但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積蓄,還借遍了親戚朋友的錢,“為了做這筆生意可以說是傾家蕩產”。

  他委托當地的裕隆食品公司代理出口,并組織當地蒜農按照標書準備大蒜。王連全說,因為是第一次做對外出口生意,他們知道國外檢驗嚴格,為了能做好這筆生 意,在對方提出的“大蒜直徑5.5厘米”的要求上,他們繼續提高質量等級,按照6厘米的直徑收購備貨,“一噸大蒜就要比平時多花200多塊錢。還按照對方 要求使用其指定的船運公司,每個集裝箱比未指定公司多花了3000多塊錢。”

  當年的12月,在大蒜發貨前,按照標書上的規定,官方質檢機構韓國流通公社專職質檢人員對大蒜進行檢驗、監裝,檢驗內容為大蒜質量檢查,合格之后,才能夠裝箱運輸。“當時檢驗合格后進行封箱,箱子都是韓國流通公社的人親自打上公社的鉛封后放入集裝箱進行運輸的。”

  貨物發出之后,他以為不會有問題了,但沒想到的是,麻煩就此開始了。

  12月中旬,貨物到達韓國釜山港口,然后由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和韓國國立農產品質量管理院(下稱農管院)農管所分別進行貨物檢驗。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負責 對大蒜進行動植物檢疫,農管院負責大蒜的質量檢驗。隨后,農管院表示,質量檢驗不合格,重缺點大蒜超標,要求返送貨物。

  得知這個消息之后,王連全瞬間就蒙了,“大蒜在發貨前,韓國流通公社質檢結果明明是合格的,但到達韓國港口后怎么又被農管院認定為不合格呢?”

  王連全說,韓國方面以不合格為由退貨之后,他們仔細了解了情況,農管院的結論是大蒜質量檢驗不合格,重缺點大蒜超標。

  對于“重缺點大蒜超標”,王連全至今想不明白,他拿起一瓣大蒜指著蒜上的一處斑點說,大蒜在收獲、儲藏、運輸的過程中,會有一些磕磕碰碰。

  王連全稱,按照標書的規定,貨物返送的前提是到港后,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檢測不合格時,含放射線照射物質時,需返送。“但是,現在韓國方返送的理由是農管院質量檢驗不合格,而有權要求貨物返送的機構是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這不符合標書規定的流程。”

  另外,大蒜到達韓國港口后,應該先由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進行動植物檢疫,檢疫合格后,韓國流通公社應該予以收貨并付給蒜農90%的貨款,收貨后再由農管院 進行質量檢驗,如有質量不合格,可在剩下10%的貨款中進行扣除。但韓國方面在沒有卸貨的情況下,卻由農管院和食品醫藥安全處直接來港口進行檢測。

  因為覺得不能接受,王連全等蒜農趕緊找了韓國一家質檢機構檢驗大蒜質量,檢驗結果是合格的,但農管院卻始終不認這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