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進展

  疫苗案19批樣本送檢17批合格

  據新華社電 3月28日,國務院批準成立部門聯合調查組,并同時成立國務院工作督查組。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匯報。

  2015年4月,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會同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支隊,破獲龐某、孫某(二人系母女)非法經營疫苗案。公安機關查明,犯罪嫌疑人龐、孫二人在未獲取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情況下,獲取二類疫苗購銷信息,購入二類疫苗加價銷售給下游非法經營人員。在犯罪嫌疑人的22個銀行賬戶(卡)中,涉嫌非法經營收款金額3.1億元,支出2.6億元。

  專家組對查扣的12個品種32批次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已完成19批次樣本檢驗,其中17批次樣本的效力指標全部合格;一個乙肝免疫球蛋白(不屬于疫苗)效力不合格;一個狂犬免疫球蛋白(不屬于疫苗),效力合格,但大小蛋白分布指標不合格。

   ■ 措施

  接種單位禁從廠家購買二類疫苗

  昨日,記者從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29次常務會議精神,兩部委正在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修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研究建立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的長效機制。

  疫苗流通如何管?

  1 改革完善第二類疫苗集中采購機制。第二類疫苗由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集中采購,由縣級疾控機構向疫苗生產企業采購后供應給轄區內接種單位。接種單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產企業購買第二類疫苗。疫苗生產企業直接向縣級疾控機構配送第二類疫苗,或者委托具備冷鏈儲存、運輸條件的企業配送,這將大大減少中間環節,有效解決第二類疫苗流通混亂的問題。

  2 加強疫苗冷鏈管理。疫苗儲存、運輸的全過程不得脫離冷鏈,并定時監測、記錄溫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組織制定疫苗生產、儲存、運輸的操作規范,加強冷鏈運輸過程的規范化管理。

  3 推進疫苗全程追溯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全國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疫苗生產企業、疫苗進口單位、配送企業、縣級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要依法建立真實完整的銷售、購進、儲存、分發、供應記錄,并做到票證一致、票貨一致、票款一致。

  4 嚴格禁止非法疫苗銷售行為。未取得資質的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從事疫苗買賣、儲存、運輸等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用郵售、互聯網交易等方式銷售疫苗,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贈送疫苗。藥品經營企業不得銷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