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2 一年內個人原因請假超半年的應免去現職
如果領導干部不能正常履職,也將“下”。細則中明確提出,干部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一年以上的,應當通過改任非領導職務、保留職級待遇等方式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謴徒】岛?,參照原任職務層次作出安排。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退休。
不僅如此,如果因為個人原因請假超過一定時間,也或被免去現職。上述細則中提出,干部參加非組織選派的離職學習超過一年,或者因個人原因請假,一年內累計超過半年的,一般應當免去現職。另外,上述細則中還提出,干部個人認為自己不能適應崗位,主動申請免職、降職或轉任非領導職務的,可酌情予以調整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