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2月19日訊(記者 馬俊驥)山東高院復查聶樹斌案以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復查原則,依法保障相關各方的權利,嚴格依法開展復查工作。因案件重大、復雜,案發歷史久遠,山東高院先后三次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復查期限。第三次延長復查期限內,申訴代理律師于2016年2月再次遞交了新的證據材料及線索。山東高院審查認為,申訴代理律師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及線索確有核查必要,相關調查工作在第三次延期內難以完成。經征求申訴人及代理律師的意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