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青島2月19日訊2月19日,在青島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會上,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董以志代表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作報告。董以志說,2015年,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突出查辦貪污賄賂犯罪,依法立查了青島飲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劉紅梅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青島日報社原黨委副書記、青島報業傳媒集團原總經理王海濤涉嫌受賄,嶗山區政協原主席郭德利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大要案。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集中開展打擊發生在惠民涉農、國土資源、國企改制、工程建設等領域職務犯罪以及行賄犯罪專項工作,平度市供銷社理事會原主任傅洪文等人收受賄賂、與不法企業合謀,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騙取中央財政“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檢察機關在辦理此案的同時,深挖細究,共立查此類職務犯罪8人,挽回財政損失620余萬元,保障了中央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
2015年,青島共立查貪污賄賂犯罪173件242人,其中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56人,處級干部20人,廳級干部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