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稿對獨生子女費的領取也做了規定: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于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后加發本人標準工資5%的退休金。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生育兩個女孩已實施絕育手術的家庭在發展經濟中,應當給予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