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流程“瘦身”,居委會減了負

  在此次住房維修資金支取流程“大瘦身”中,提交材料精簡一項,為居委會減了負。即商品房應急維修時,居委會不需要再在驗收報告上蓋章了。

  在商品房應急維修中,原來需要提交16項材料,其中兩個地方需要居委會蓋章,一是在提交申請時,如果沒有業委會,由居委會代為蓋章;二是在修完竣工后,驗收報告和費用審核證明兩份材料,需要居委會蓋章確認。事實上,報修的時候確認故障還好說,竣工后的這兩份材料,涉及決算金額、質檢、工程造價等,有很多專業性內容,已經超出居委會的能力范圍。市中區濼源街道普利街社區居委會主任林芳對此就表示為難:這個章蓋不蓋?蓋了實在是很難為真實性負責,不蓋的話就修不了房子。居委會不能為房屋維修專門配備一個專業隊伍吧?

  為此,簡化流程規定,在商品房應急維修項目中,不再要求居委會在維修竣工后蓋章確認。但是,如果居委會作為申報單位支用維修資金時,則需要全程負責并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