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從濟南市教育局了解到,2016年濟南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指標生計劃和統招生計 劃。在確保全是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總計 劃60%的基礎上,個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生分配數額原則上與2015年 保持不變。

  普通高中錄取時,按指標生資格錄取的考生其在校三年日常學習成績(含實驗能力考核成績)、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思想品德、歷史、信息技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均須達到B級(含B級)以上等級,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文化課成績達到全是普通高中 最低錄取提檔分數線及以上。高中學校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納入統招 生計劃使用。按照要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享有指標生和推薦生 資格。

  在濟招生的職業學校,含“3+4”本科、“2+3”高等師范、五年 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 、技工學校,按照省市計劃管理部門審批的招生計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