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關于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方面問題。一是夯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定印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具體責任,細化責任清單,完善履責機制。目前,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1300余份,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3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問責。二是從嚴正風肅紀。緊盯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大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車私用、收送禮金等不正之風的督查力度。4至7月份,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問題10起10人,處理10人,并對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通報曝光。三是加強廉政教育監督。開展了“廉政教育月”主題活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會、部門單位“一把手”上廉政黨課等活動。研究制定《沂源縣國家工作人員“為官不為”行為問責暫行辦法》、《關于在全縣開展第一輪專項巡查工作的實施方案》,依托縣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力量,完成對第一輪6個部門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巡查工作,鋪開了第二輪對13個鎮(街道、開發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巡查工作。四是加大紀律審查工作力度。制定印發《關于做好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線索專項統計的通知》,實行鎮辦紀委協作辦案,集中排查篩選30個重點問題線索,推進問題解決,維護群眾利益。4至7月份,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99件次,立查案件37件,其中自辦案件24件,大案要案18件,對6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