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綜合 從山東高速交警總隊獲悉,今年國慶假期期間,山東省高速公路共設置61個快處快賠處理點。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車損貨損,車輛可移動且無人員傷亡的,應在拍照取證后快速撤離現場。當事人不及時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將被處罰款200元。
為避免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造成嚴重擁堵,國慶假期山東省將在高速公路設置61處事故快處點,要求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交通事故應及時撤離,交警不再到現場勘查,當事人不得長時間停留在現場,以免造成交通擁堵及二次事故。
依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處規定》,可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的財產損失;二是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產損失;三是車輛可以移動。
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雙方駕駛人應立即122報警,分別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觸部位拍3張照片,并盡快將車輛駛離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當事人可就近到交警設立的事故快處點,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并辦理理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