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
天橋區組織相關職能部門
依法對濼口片區6處房屋實施強制拆除
這是天橋區實施的首例!

濼口片區澇洼地區改造項目(一期)總用地面積1146畝,涉及被征收居民1606戶。該項目于2012年8月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截至2015年7月簽約搬遷率達到92%,剩余131戶被征收居民拒不搬遷。

啟動司法強制拆除的原因:由于少數被征收人拒不配合征遷,致使回遷安置房無法按期建設,大量在外過渡居民不能及時回遷安置,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侵害了多數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給社會造成了諸多不穩定因素,天橋區政府因此啟動了司法征收程序。


經天橋區法院依法裁決,受濟南市政府委托, 8月8日上午,天橋區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濼口片區澇洼地區改造項目(一期)房屋征收項目范圍內的6處房屋實施強制拆除。這是自《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以來,天橋區實施的首例司法強制執行。
房屋征收部門與6戶被執行人經過反復溝通,但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簽約期內未達成征收補償協議,為保障公共利益,維護已簽約居民權益,推動項目順利進行,濟南市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以上6戶分別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經過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程序,市中院一審、省高院終審,裁定征收項目合法、征收主體合法、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標準合法,支持對上述6戶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行政行為。
濟南市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依法向天橋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天橋區法院經聽證,于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29日、2016年10月17日分三批作出《行政裁定書》,準予濟南市人民政府強制執行。2016年9月6日、2017年7月10日濟南市人民政府分兩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天橋區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