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5月22日訊 “青島城陽龍湖滟瀾海岸同款房子竟賣出兩個價錢。”市民趙先生向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熱線反映稱,2013年4月中旬他在青島城陽的龍湖滟瀾海岸看房,置業顧問向他推薦了一款房屋,打折后售價61.5萬元。事后,趙先生再來到售樓處時對比價格公示牌發現,他購買的房子比公示價格貴出2萬多元。
龍湖滟瀾海岸售房卻不明碼標價
準備購房的趙先生2013年4月中旬到青島城陽龍湖滟瀾海岸看房。置業顧問當時告訴他,房子銷售火爆,房源所剩無幾,他有了買房的打算。經置業顧問強烈推薦,趙先生動了心,購置了龍湖滟瀾海岸二期93號樓一處房屋。
“當時感覺很劃算就買了。”趙先生回憶,當天置業顧問在推銷的過程中沒讓他看價格公示牌,只是給他手寫了一個價格,房源總價為68.7萬元,打折后61.5萬元。事后趙先生得知,商品房銷售都應公示價格,而他的房子卻是在無明碼標價的前提下購買的,等到他與置業顧問落實時,置業顧問也坦誠了該事,但要看備案價需要領導同意。
趙先生告訴記者,當他堅持要看備案價時,置業顧問表示后期可以給他免除兩年的物業費,這更讓他懷疑里面有貓膩。趙先生說,后期他與置業顧問的交涉都錄了音,“龍湖如此大的品牌賣房子價格卻不透明!”
價格終于公示了卻被告知印錯了
公示價格到底應該是多少? 17日下午,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記者與趙先生一起來到城陽龍湖滟瀾海岸售樓中心。此時房子價格公示表已經張貼出來。
趙先生查看了張貼的價格公示表發現,他購買房子的單價、建筑面積公示面積與合同并不一致,趙先生遂向置業顧問王女士索要備案價原件,王女士表示要經總公司的領導同意后才能查看。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記者又與趙先生一起來到城陽龍湖地產總公司,項目負責人汪女士接待了趙先生,趙先生表示他購買房子時沒有價格公示,且購買價與現在的公示價不一致,并希望查看房子備案價原件。“公示的單價、建面與我購買的房子不一致,業主連最起碼的知情權都沒有嗎?”
汪女士稱,“公示的價格出現問題,可能是廣告公司制作價格表時印錯了。”
業主買房多花了2萬元
事后,趙先生從其他途徑得知,該房子的公示價格為65萬元,打折后59萬元左右可買下,與趙先生實際購買花費的61.5萬,差價2萬余元。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記者又聯系到龍湖地產,負責人夏女士表示“我們有價格公示,可能是業主當時沒看到。”記者問及公示價格與購買價格并不一致,夏女士稱展板的價格公示出錯是因廣告公司印刷錯誤造成的。
夏女士表示,他們已拿出了幾個解決方案供趙先生選擇,但趙先生并不滿意。 “我們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具體情況要等相關人員回來后答復。”夏女士稱。
一天后記者再次聯系到夏女士,她稱“具體的情況你問當事人,我不方便解釋。”隨即掛斷電話。
商品房銷售應明碼標價
青島城陽區房地產管理處市場科梁先生表示,按照政策規定,商品房銷售需明碼標價, “若無明碼標價,市民投訴后會有相關人員前去查處。”
2011年5月1日實施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第二條中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以下統稱商品房經營者)銷售新建商品房,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要求商品房銷售應公示收費,要實行一套一標價,讓消費者自愿選擇。
無價格公示也可向物價部門投訴
山東江河海律師事務所李愷律師告訴記者,商品房必須公示價格,一房一價,只有公開透明,消費者才算公平交易。
“若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可向房管局和物價部門投訴,他們會給予處罰。”李律師強調,沒有價格公示是嚴格禁止的。(蔣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