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記者了解到,《青島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法》出臺,新辦法規定,合理安排軌道交通與城市道路、鐵路、公路、航空、港口和其他公共交通之間的換乘銜接,預留軌道交通設施用地以及換乘樞紐、公交車站、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等公用設施用地。要在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米內等7個范圍設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保護區內除已經規劃批準的或者對現有建筑進行改建、擴建并依法辦理許可手續的建設工程外,不得進行其他建設活動。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站點旁應預留停車場
根據規定,青島地鐵集團統籌承擔全市軌道交通投融資、招投標、建設、資源開發與運營等企業主體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軌道交通建設,不得阻礙或者影響軌道交通建設。
編制軌道交通規劃應當合理安排軌道交通不同線路之間,軌道交通與城市道路、鐵路、公路、航空、港口和其他公共交通之間的換乘銜接。根據軌道交通用地控制規劃以及客流量、乘客換乘需要,預留軌道交通設施用地以及換乘樞紐、公交車站、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等公用設施用地。
建立軌道交通建設土地專項儲備制度,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根據規劃和周邊情況,對符合條件的用地,提前納入土地儲備。
軌道交通設施用地與其他用地不能分割的 ,市規劃部門應當提出軌道交通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等設施以及地下結構要求的規劃條件;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據政府批準的供地方案,將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的組成部分。軌道交通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使用地面以下的空間,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權的限制,但不得損害已設立的用益物權。
軌道交通建設單位在軌道交通建設用地范圍及空間內,享有土地與物業、廣告、商業資源等的綜合開發經營權。軌道交通相關公用設施用地應當與軌道交通設施用地一并納入軌道交通建設用地的征收范圍。
供熱管線遷改避開采暖期
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前,建設單位應當對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周邊已有建筑物、構筑物、管線、市政基礎設施等進行調查和記錄。軌道交通建設期間,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因軌道交通建設需要遷改管線和市政基礎設施、占用綠地、遷移或者砍伐樹木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并由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提出遷改計劃。產權單位進行供熱管線遷改的,應當避開采暖期。
遷改費用由行業主管部門或者產權單位提出方案,經市審計部門審核同意后,由軌道交通建設單位依法承擔;非因軌道交通建設需要提高標準或者增容的,增加部分或者超出標準部分的費用由產權單位承擔。
7個范圍劃為特別保護區
根據批復的軌道交通線網規劃設立軌道交通規劃控制區和特別保護區。規劃控制區范圍包括: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地面和高架車站以及線路結構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冷卻塔等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外側十米內;軌道交通過海隧道上方和兩側各一百米內。
規劃控制區范圍內設置特別保護區,范圍包括: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米內;高架車站及高架線路工程結構水平投影外側三米內;地面車站及地面線路路堤或者路塹外邊線外側三米內;車輛段用地范圍外側三米內;高壓電纜溝水平投影外側三米內;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主變電所、殘疾人直升電梯等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五米內;軌道交通過海隧道兩側各五十米內。
在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內,除已經規劃批準的或者對現有建筑進行改建、擴建并依法辦理許可手續的建設工程外,不得進行其他建設活動。
建成后試運營不少于一年
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完工后,由軌道交通建設單位組織預驗收;預驗收合格的,進行試運行,試運行期不得少于三個月;試運行合格并按程序報批后,由運營單位進行不少于一年的試運營。試運營驗收合格的,投入正式運營。
政府投資的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納入地鐵專戶管理和核算,實行專款專用,并根據工程進度分期撥付。通過銀行貸款等其他渠道籌集的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由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
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工程監測單位和質量檢測單位進行第三方監測和質量檢測,并根據監測和檢測情況采取措施,保證工程安全。
每年至少兩次應急演練
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應當根據軌道交通建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軌道交通建設實際情況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源,編制深基坑失穩、隧道塌方、漏水、地面大面積沉陷等專項應急預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備案。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應當定期組織應急處置培訓,每年至少開展兩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
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制定相關預案,或者未按規定組織演練的,責令限期改正,按照《青島市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對其主要負責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朱薪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