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在京上學辦假證 打工母親受審認罪
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擔心被判過刑會影響孩子前途
南都訊 據《法制晚報》報道 為讓兒子在京借讀上小學,外地人曹女士四處“跑證明”。根據她和律師的說法,她開具的“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因是手寫且用的是信紙,格式不對,被北京市回龍觀鎮政府“打回”。
曹女士稱,再回老家開證明太費勁,于是她找人刻假章、辦假證,結果取章時當場被抓。
昨天上午,曹女士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在昌平法院受審!耙幌氲绞苓^刑罰會影響孩子的將來,我心里就難受。”曹女士說。
為孩子上學辦假證被抓
經法庭調查及檢方出示證據后,法官對曹女士說,家庭困難并不是觸犯刑律的理由,“你為了教育權,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你可以通過正常途徑解決,但為了更快捷,你觸犯了法律。”隨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擇日宣判。
曹女士偵查階段的辯護律師在辯護意見書中解釋了無人監護證明“不合格”的原因:“使用的是信紙,而非回龍觀鎮政府要求的格式證明!辈芘康恼煞蛟鴮γ襟w稱,另一個原因是證明是手寫的。同時,工作人員告知,父母暫住證的辦理時間要在6個月以上。而她和丈夫的暫住證是為孩子上學臨時辦的,時間上不符合要求。
最終,回龍觀鎮政府沒給曹女士的兒子辦借讀證明。曹女士稱,自己當時已不能再向公司請假了。丈夫得看孩子,也沒法去。
之后,曹女士偶然看到刻章辦證小廣告,沒想到在“取貨”時被警察抓獲。
“我只是對不起孩子,一心想為孩子解決上學問題,但沒想到犯了法!狈ㄍド,曹女士表示認罪,她蜷縮著上身,聲音十分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