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3日訊(特派記者 任鵬) 3日上午,全國人大代表、浪潮集團董事長孫丕恕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建議建立信息安全產品審查制度。
“目前,我國國家信息系統安全形勢嚴峻,信息安全保護機制相當薄弱。在許多采購案例中,關鍵設備使用國外產品,重要系統也采購國外的,這等于把自己的秘密置于別人眼皮底下,這種現象給我國信息安全帶來很大隱患。”孫丕恕說。
近年來一些中國企業的IT產品在美國本土競標頻頻受阻,并購美國高科技企業也遭到阻撓,美國以國家信息安全為由,防止中國企業獲取核心技術。2012年,美國眾議院指控華為、中興威脅國家安全,應該對其在美開展的業務進行嚴厲限制。“中國目前還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沒有完善審核監管體系。”孫丕恕說,“而美國是從國家立法層面對信息安全予以重點保障。”
孫丕恕介紹說,在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中,只有對信息安全產品(如防火墻)明確了進行認證、分等級管理,對在信息系統構建中起到核心作用的軟硬件產品的安全性審查則沒有明確規定。“實質上,諸如服務器、存儲、交換機、系統軟件、數據庫等作為信息系統的支撐,直接影響著數據信息的保密安全。建議進一步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明確建立信息安全產品、信息安全相關產品審查制度,為依法開展信息安全審查提供保障。”
孫丕恕還建議,通過對信息產品的分類、分級管理,明確審查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