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車遇到發生堵塞的路口時,應該在路口外依次等候,如果看著是綠燈還繼續駛入并滯留在路口,那就是“闖綠燈”,也是違法的。昨天,在跟隨濟南市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執勤的過程中,記者發現有8成以上的駕駛員不知該法規。 記者朱彩玲
現場根據擁堵的狀況交警會提前攔車昨天早上7點50左右,記者跟隨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在經十路千佛山路路口執勤。這時,東西方向綠燈開啟,由東向西的車輛正在正常通過。因為是早高峰,在舜耕路以東的路面上已經有了嚴重的壓車跡象。在綠燈亮起時,前方道路的路面上還是擁擠了大量的車,而且車速緩慢。隨著大量汽車繼續通過路口,不僅前方路段全部擠滿了車。即使還是綠燈狀態,執勤民警就開始將車輛攔在路口外。歷下交警大隊濼源中隊中隊長劉金亮告訴記者,根據擁堵狀況,一般情況下,在綠燈進入10秒倒計時時,就開始讓車輛停在路口外。
調查8成駕駛員不知有此規定記者隨后對部分駕駛員進行了調查采訪,發現有8成以上駕駛員并不知曉遇路口擁堵不得進入,還有少量駕駛員雖然知道此規定,卻從來沒有執行過。
8點左右,在經十路千佛山路口,司機李先生在綠燈亮起時啟動了車子,但走到馬路中央因為前方排了長長的隊伍,而不得不停了下來。歷下交警大隊民警上前詢問:“看到前面堵車還往前開?”“綠燈啊,我是正常行駛。”李先生對民警上前詢問很不理解。出租車司機吳先生對這一政策倒是很熟悉:“我知道,如果不停下,按規定是要處罰的。”據歷下交警大隊民警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對該違法行為做了具體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還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按照規定,山東是罰款100元扣2分,目前在濟南,還是以教育和勸阻為主。”歷下交警大隊民警介紹。
疑惑路口什么樣狀態算擁堵據了解,在北京等國內一些城市,為了緩解高峰期交通擁堵,糾正不文明駕駛行為,已經對遇堵時強行駛入路口的車輛做出罰款100元并記2分的規定。但在許多城市,處罰并不容易。
駕駛員竇女士說:“這個規定我在學車的時候了解過,但怎么執行確實不知道。你說前方堵車了就該停,綠燈亮起時,前方路口怎樣的狀態算堵車?如果車輛正在緩慢行駛,我該不該往前開呢?”韓先生也感覺比較難執行,除非是所有駕駛員對這一政策都非常熟悉明白,否則在綠燈時隨便停下來,后面鳴笛、被罵是小事,但是發生追尾的情況卻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