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極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更為嚴格,要求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對超標排放及未正常使用治污設施的責令立即停產;施工工地室外作業一律停止施工;停止渣土運輸;禁止露天燒烤及焚燒;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每日增加機械清掃保潔作業2次以上;重點排污單位嚴格按照市環保部門要求落實限產限排措施;市氣象部門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合理采取人工增雨作業等措施。
最令人關注的是,在持續極重污染天氣下,駐濟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及社會車輛(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車輛和正在執行緊急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除外)要在繞城高速以內區域實行單雙號行駛,并由市公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