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 郭海燕 實習生 石麗婷
懷胎十月無人知,大學宿舍里偷偷分娩。廣州某高校女生阿雪(化名),熱戀意外懷孕遭拋棄,只好獨自吞苦果。嬰兒順利出生,卻因衣服纏頸窒息死亡,被棄垃圾桶里,阿雪因此被控故意殺人罪。乃念其年少無知,廣州市中級法院前日一審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懷孕兩學期舍友全不知
2013年5月11日晚9時許,有人發現天河某天橋底的垃圾桶內躺著一個死嬰。鑒定顯示,這是一個新生成熟女嬰,因頸部受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根據錄像監控,警方很快鎖定棄嬰嫌疑人是附近某高校的學生阿雪。警方來到學校宿舍,果然,在地面上還提取到阿雪的血跡。
不可思議的是,阿雪從懷孕到產子,全程遮得嚴嚴實實的,幾乎沒人知曉。
阿雪產子時才19歲,是大一新生。校方人員反映,阿雪平時表現很不錯,還是班干部,性格開朗活潑。這兩學期里,照常上課、軍訓、參加活動,除了變胖,沒有什么異樣。
連朝夕相處的舍友也沒有發現端倪。舍友作證,根本沒發現阿雪懷孕,阿雪本來就胖,只是后來更胖了些。
舍友回憶,原本四人周末都去兼職,案發當日,阿雪以身體不舒服為名,未去兼職。當她們返回宿舍,發現地面瓷磚有點紅色痕跡。阿雪解釋,不小心打倒紅藥水。因為阿雪突然好像瘦了一大圈,舍友有點生疑,觀察兩天,感覺阿雪走路一直怪怪的,便不停追問,阿雪這才承認生了個小孩。
“她就一直哭,希望學校不要讓她退學。我問她的父母是否知道情況,她說不知道。”校方通知了家長,帶阿雪去醫院,但阿雪始終不肯說孩子的父親是誰,孩子去哪里了。
獨自產子稱前男友不理
到了5月15日早上,警察找上門來,阿雪這才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說出來。2012年,她在打工時認識炸雞店的同事阿華(化名),兩人成為戀人并發生性關系。后來,阿雪上了大學,兩人分手。不料,入學幾個月后,阿雪發現自己“有了”。但此時阿華不肯相信此事,還明確表示不會負責。
阿雪想墮胎,但醫院告訴她懷孕較久,只能引產,需要兩千元。阿雪沒法湊出這筆錢,就盤算偷偷生下孩子送到福利院。
回憶分娩當日,阿雪連細節都記得很清楚。她說,感覺肚子很疼,她向阿華求救,但阿華卻讓她自己解決。阿雪說,孩子出來后,她嚇得跳起來,結果把臍帶弄斷了,嬰兒哭了幾聲后就沒聲了,眼睛緊閉。想到懷孕期間吃過藥,生產操作不知是否正確,阿雪懷疑嬰兒死了,便用一件白T恤包住嬰兒,然后清理現場。她把嬰兒放在一個編織袋,丟到宿舍邊的垃圾桶。緩過勁感覺不妥,又將編織袋扔到附近天橋底下,這過程始終不敢多看嬰兒一眼。
經鑒定,警方確認棄嬰是阿雪和前男友阿華所生。阿華說,他曾提出給錢流產,但阿雪堅持留下小孩。他表示要見阿雪家長,和她結婚,但阿雪因為不想放棄學業,拒絕了。
放任嬰兒死屬故意殺人
不論誰對誰錯,阿雪的行為已涉嫌犯罪。今年4月,廣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阿雪分娩后,用圓領短袖T恤纏繞嬰兒頸部,致嬰兒死亡并丟棄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對此,阿雪辯護律師,認為此案應按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阿雪案發時年幼,生下嬰兒時是極度驚恐、慌亂,從而誤認女嬰死亡并遺棄,這是一種過失,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
律師認為,阿雪是初犯,悔罪態度好,有坦白情節。其犯案主要是文化程度較低、法律意識淡薄,懷孕后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教育引導,得不到應有的關心和照顧。未婚先孕使阿雪承受了巨大壓力,做法雖法理不容,但也是情有可原的,懇請法院能夠判緩刑。
廣州中院一審認為,阿雪草率認定可能嬰兒死亡時,沒有采取任何試圖挽救的舉措,反而用衣物纏繞嬰兒的脖子并丟掉,使用放任嬰兒死亡甚至希望嬰兒死亡的故意,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不過,法院也認為阿雪社會認知能力較差,家庭教育不到位,法律意識淡薄等均是導致本案發生的不可忽視的諸多主客觀因素。鑒于阿雪一貫品行良好,主觀惡性小,前日廣州中院決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前日庭審現場的阿雪,依然略微發胖,扎著馬尾辮,顯得稚嫩,在等待庭審時候,與父親還有說笑。法官問其對判決有何意見,她遲疑了一下,扭回頭看看父親,沒有表示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