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濟寧8月7日訊(記者 王洪磊 實習生 馮夢影 通訊員 周健) 7月中旬,山東省漁業互保協會和濟寧市漁業局在鄒城市進行內陸漁業養殖財產保險試點,漁民李生存因天氣悶熱死了4310斤魚,根據協議,他獲得8620元的賠償。這是山東省首例內陸漁業養殖險賠付案例。
今年7月,山東省漁業互保協會和濟寧市漁業局在鄒城試點內陸漁業養殖險,意外死魚能獲得成本80%的賠付。李生存當即簽訂了保單,為他140畝的白鰱魚池塘投了8000多元的保險。
7月23日,由于持續多日的陰雨天氣,李生存的魚塘出現了1000多斤的死魚,第二天又死了3000多斤。25日,互保協會的工作人員接到李生存的電話后就來到池塘進行核實情況,確定共死亡4310斤白鰱。“他們對魚苗費、飼料費、人工費等成本進行了核算,然后按成本的80%進行賠償,最后確定了8620元的賠償金額。”58歲的李生存說,沒想到陰天悶死魚這種意外都能獲得賠償,養殖險是他20多年來一直所期盼的。
“魚的死亡率比較高,暴雨、旱災、雷擊,甚至陰天導致的缺氧都會造成大量的魚死亡,更不用說敗血癥等常見的魚病導致的死亡了,20多年來,沒有哪一年不發生死魚情況的,但只能自認倒霉。”李生存說。
“內陸漁業養殖險主要針對內陸湖區養殖水域、淡水精養池塘等漁業生產區。”濟寧市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說。
頭條延伸
養殖險風險太大 保險公司不愿接
“漁業養殖的面積一般都大,從投放魚苗,到投放飼料,再到防疫藥物等等,在一年的生產周期內,養殖戶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濟寧市漁業局漁業船舶檢驗科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漁業生產是項高風險行業,一場嚴重日常災害或者疾病往往導致漁民血本無歸,來年沒有經濟能力繼續進行生產,所以推行能給養殖戶重新啟動的保障資金的養殖險十分必要。
雖然養殖戶對內陸漁業養殖保險的需求十分迫切,但是全國范圍內都沒有一家保險公司獨立運作此項保險。“漁業養殖的事故率相對較高,風險較大,保險公司幾乎沒有產生利潤的空間和可能,只能由政府主導運作漁業養殖保險。”船舶檢驗科的負責人說。
“今年主要是摸索成熟的路子,總共同三位養殖戶簽訂了養殖互助保險合同。”濟寧市漁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內陸漁業養殖保險對切實保護漁民群眾養殖財產安全,增強廣大漁業養殖業戶在遭遇突發風險時的抵御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未來趨勢是進行大范圍的推廣,養殖戶的資金起到主導作用,政府資金起扶持作用。
本報記者 王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