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息平臺公示,5月17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濰坊昌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2022)魯07執212號,執行標的16萬元。

  2月15日,濰坊昌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2022)魯0784執549號,執行標的2098055元。

  濰坊昌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法人代表徐鵬強,是濰坊市建設行業的龍頭企業,該公司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多達55次。

  (來源:中國食品報新媒體)